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據1988年美國「綜合貿易及競爭法」規定,必須於每年4月1日提交總統與國會貿易障礙報告,臚列各國政府對美國出口貿易採取的不當措施與美國政府過去1年努力排除成果。
USTR於美東時間3月31日公布2014各國貿易障礙報告(NTE),值得關注的是,過去幾年美國對投資障礙部分,多半提及電信投資外資比例上限以及禁止投資交通、農業等,陸資部分頂多以台灣維持對陸資來台廣泛限制,但正逐步檢討放寬帶過。
不過,今年貿易障礙報告中,USTR除提到台灣對衛星電視廣播服務、輸配電、管道天然氣、高速鐵路等有外資投資49%比例限制,其中航空公司、航空站地勤公司、貨運承攬業、空運與餐飲業,除外資持股上限為49.99%外、個別外資持股上限25%外,也特別提到上述行業仍禁止中國大陸投資。
其次,報告中也指出,台灣允許外資100%投資港埠設施,但陸資持股比率最高只有49.99%,而且限定只能投資興建-營運-移轉(BOT)案件。
隨著跨國企業運作,兩岸在貿易與投資措施方面,也成為美國政府與美商關注焦點。
USTR除公布貿易障礙報告外,今天也同時公布技術性貿易障礙報告(TBT)與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SPS)措施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