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指出,陳姓女大生想和男友復合,民國99年1月間求助於李姓法師(外號「李天人」),李姓法師要她先取得前男友住址,再介紹於台中市經營徵信社的黃文進(38歲)跟她認識交往。
已婚的黃文進已有一名交往中的女友,陳女變成「小四」。黃男得知陳女父母雙亡,名下有間位於新北市新莊區的公寓,前年10月間,慫恿陳女將公寓賣掉,得款430萬元,再要求她將賣屋所得投資其徵信社。
陳女為愛交付300萬元給黃男,黃男拿錢後竟要求分手,2人多次發生爭執。去年4月,黃男以某「法師」名義在網路上與陳女對談,再以「法師」助理名義,邀陳女到嘉義參加法會。陳女允諾前去,黃男以6萬元代價委託男子施坤智(41歲),要求他假冒「法師」的司機,到高鐵站接陳女,再以「淨符水」名義騙陳女喝下含有FM2藥物的飲料,等陳女昏迷後,載到台中交給黃男。
黃男在租住處以打火機瓦斯瓶加裝噴嘴,將瓦斯朝陳女的口鼻噴氣,致陳女因吸入過量瓦斯而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