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表示將與超商洽商,手續費先由交通部負擔、再扣遠通委辦費;但遠通仍堅持,五元手續費不在合約內。
非eTag用戶超商繳費 立委砲轟
立院交通委員會一月決議,要求遠通吸收非eTag用戶補繳通行費的五元手續費,交通部長葉匡時也承諾三月底達成,但遠通上週聲明,四月一日起除遠通一百廿個服務中心外,另提供中油六二二個加油站免手續費,遠傳七五○個門市四月起免手續費,但「事後要向高公局請款」。且儘管高公局斡旋數日,昨是三月最後一天,超商仍收五元手續費。
立委羅淑蕾質疑,合約載明要三千六百個直營門市,遠通直營據點不夠卻叫中油幫忙收,等於圖利遠通,政府對遠通一再放縱,只要有利遠通就馬上做,不利的就協商、改善。
立委李昆澤更批評,國道計程倉促上路爭議不斷,高公局對遠通百般容忍,對民眾逾期未繳通行費卻說罰就罰,白紙黑字承諾更被遠通當眾「打臉」,「國道到底是葉匡時?還是徐旭東作主?」
立委管碧玲也批交通部根本管不動遠通。立委蔡其昌更指,高公局新聞稿「有夠扯」,還呼籲「eTag目前仍為免費供裝,歡迎未申辦者儘快申辦」,等於間接承認拿遠通沒轍,請用路人乖乖申請eTag,交通部管不住遠通,等於鬧了個大笑話。
交通部次長陳建宇說,手續費協調雖失敗,但正與超商業者協調,若技術上可行,超商直接將手續費掛帳到高公局,由高公局先負擔手續費,後續再扣要給遠通的委辦費。
但有官員私下說,目前超商是與遠通訂約,高公局曾向遠通要手續費收取紀錄,遠通卻拒絕提供資料,「完全拿遠通沒轍」,未來如何計算委辦費扣除金額?
遠通昨強調,手續費是超商等代收單位所收,並不在合約內,要遠通負擔並不公平,如果政府要遠通吸收每筆五元手續費,就必須給予遠通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