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修訂「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第5條第1項,關於定期檢討上市公司產業類別之期間規定,將每2年檢討各上市公司之產業類別,調整為每1年檢視,並自今年起實施。
證交所指出,將自2013年各上市公司公布財報後,檢視有無須要調整產業類別,並對外公告。
同時為配合上市公司在2013年起改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因此也同時修訂相關規定,將產業類別調整改以合併營收為劃分依據。
證交所修訂「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第5條第1項,關於定期檢討上市公司產業類別之期間規定,將每2年檢討各上市公司之產業類別,調整為每1年檢視,並自今年起實施。
證交所指出,將自2013年各上市公司公布財報後,檢視有無須要調整產業類別,並對外公告。
同時為配合上市公司在2013年起改採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表,因此也同時修訂相關規定,將產業類別調整改以合併營收為劃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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