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育海洋資源,農委會漁業署表示,4月1日起,已訂定的5種蟳蟹全年可採捕規格將上路,誤捕就應立即放回海中,以利幼蟹成長,違者罰3萬到15萬元。此外,每年5月1日到9月30日,禁止捕撈開花母蟹 ,違者也依法開罰。這5種漁業主力蟳蟹包含鏽斑蟳(花蟹)、紅星梭子蟹(三點仔)、遠海梭子蟹(花市仔或花腳市)及旭蟹,都只能抓殼寬8公分以上,善泳蟳(石蟳)則只能抓殼寬6公分以上。(記者黃以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