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妊娠糖尿病篩檢 減少產出不健全寶寶的遺憾
一名孕婦懷孕二十四週進行妊娠糖尿病篩檢,經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新陳代謝科林育玲主任門診確診為妊娠糖尿病;所幸即早發現得宜,減少百分之十五至三十流產的發生率,以及產出不健全寶寶的遺憾,已於日前順利自然產下一名男嬰,母子均安。
圖說:孕婦妊娠糖尿病篩檢,可減少產出不健全寶寶的遺憾。(記者黃玉鼎攝)
林姓孕婦(三十五歲)表示,自己未曾測量過血糖,但有母系糖尿病家族史,此次因定期產檢,醫師安排喝糖水檢查,發現血糖值偏高,經進一步診斷確診為妊娠糖尿病;由於懷第一胎時沒有碰過,但曾有聽說過胎兒會長成巨嬰生不出來、可能有畸形胎、胎死腹中或缺氧問題,自己及家人都非常擔心,所幸治療團隊的適時介入,生出非常健康的寶寶。
新陳代謝科林育玲主任表示,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孕前沒有糖尿病,而在孕期(尤其是孕晚期)出現高血糖的狀態,即妊娠期首次發生不同程度的糖耐量異常,不包括妊娠前已存在的糖尿病,發生率約百分之ㄧ至三;懷孕時碳水化合物的代謝變化會隨著懷孕期的增加、人類胎盤泌乳素、動情素及黃體素等荷爾蒙分泌濃度的升高而改變,一旦身體對胰島素的阻抗增加,需求量便相對增加,妊娠糖尿病也就在此時悄悄發生。
一般懷孕婦女在二十四至二十八週時,會進行例行性妊娠糖尿病篩檢,口服五十公克葡萄糖水負荷試驗,禁食一小時後側量血糖,藉以確認是否為妊娠糖尿病。且於空腹測量前先抽血,服用後於三小時內每小時分別各抽一次血,四次血糖數值中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超過閥值,則可確診為妊娠糖尿病。
林育玲進一步指出,妊娠期高血糖會使胚胎發育異常甚至死亡,流產發生率達百分之十五至三十,且發生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可能性較非糖尿病孕婦高二至四倍,羊水過多發生率亦較非糖尿病孕婦多十倍,對胎兒的影響可能會有先天畸形、胎死腹中、巨嬰症,對新生兒可能發生呼吸窘迫症候群、低血糖症、黃疸症或低血鈣症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