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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8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8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興西路一段200號(福容大飯店芙蓉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0二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一0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0二年度大陸投資概況報告。(4)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0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一0二年度盈餘分配表案。(三)討論暨選舉事項(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討論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式』案。(3)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4)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5)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6)全面改選董事案。(7)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103年4月11日起至103年4月22日止;受理處所:銘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492-1號12樓之1(本公司股務部);電話:(02)82001008)。(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1段492-1號12樓之1(本公司股務部))。(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及有疑問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746-3797。另依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四)本次股東會有選舉事項,依委託書使用規則第十三條之一規定指定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本公司股務代理部: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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