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發言人陳以信在媒體撰文指出,12年前翻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原主張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但如今卻要求審查服貿協議。
蔡英文辦公室發表聲明指出,2000年以前國民黨執政,兩岸事務的決策與管理,都由行政部門獨攬大權,民進黨執政後,由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主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並說服朝野黨團將國會監督入法,於第5條明定兩岸間任何「涉及法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的協議,必須送交「立法院審議」。
聲明表示,這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通過是在2003年10月,當時兩岸往來開放程度有限,因此對國會監督規範採低度立法,這是當時特殊背景下修法精神。
蔡英文辦公室指出,馬政府上任後,一味衝刺兩岸關係,簽署各項協議涉及人民權利及義務的重大變動,早已遠遠超過2003年修法當時的時空背景及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