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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寶科技:代子公司建興電子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與光寶科技合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7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簡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3/3/27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建興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建興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興電子」)係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寶科技」)持股超過90%之子公司,光寶科技為精簡組織架構並發揮集團綜效,爰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以下簡稱「本合併案」)。本合併案係為發揮集團綜效,故不會對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影響。7.併購目的:精簡組織架構並發揮集團綜效。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簡化組織架構,整合集團資源,降低營運成本,並發揮集團綜效。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有助於統合集團資源、提供更全面之產品服務、增進研發能力、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營運效率,進而強化公司競爭實力,故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效益。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本合併係以現金為對價,光寶科技預計以1股普通股換發現金價格新台幣51.1元予持有建興電子之少數股東,並就合併現金價格之合理性,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11.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3年6月30日。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建興電子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由光寶科技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光寶科技,所營業務主要為核心光電元件及電子關鍵零組件之研究與發展。建興電子,所營業務主要為光碟機、固態硬碟等產品的研究及製造。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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