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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7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八德路四段138號11樓(京華城十一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事項報告。 (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情形報告。 (5)報告本公司發行第一次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 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2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及「本公司從事 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式」部份條文案 。(四)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24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臨時動議(六)散會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7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據依公司法192 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提名權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受理股東提名權相關事宜如下:(一) 提名資格:依公司法192 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及本公司董事會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7席(其中含獨立董事2席)及監察人2席候選人名單。(二) 董事應選名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7名(其中含獨立董事2席)及監察人2席。(三) 受理期間:103 年04月01日早上九點起至103年04月11 日下午五點止受理董事(其中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3 年04月11日下午五時前送達應檢檔案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四) 受理處所: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室  地址:105 台北市東興路12號6樓   聯絡人:郭莉軒 電話:02-87876791(五) 提名人應檢附檔案:被提名人姓名、身分證明檔案編號、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獨立董事聲明書、無公司法第30 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檔案。(六) 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及兼職限制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相關規定。(七)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董事(其中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之情形:(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2)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 條第2 項或第3 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3)提名人數超過章程所定之董事7名(其中含獨立董事2席)及監察人2席應選名額。(4)未檢附公司法第192 條之1 第4 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檔案。(八) 其他說明: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40 日前,將董事(其中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數額與所代表之法人名稱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並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對於提名人選未列入董事(其中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者,並敘明未列入之理由。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宜如下:(ㄧ)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送達103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含標點符號)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室地址:105 台北市東興路12號6樓聯絡人:郭莉軒電話:02-87876791(三)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103 年04月01日早上九點起至103年04月11 日下午五點止。(四)提案股東需詳留聯絡方式,以便通知提案是否納入股東常會。(五)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六)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2.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3年04月19日(星期六)起至103年06月17日(星期二)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103年04月1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3. 本公司發行第一次有擔保可轉債換公司債及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法自自103年04月19日(星期六)起至103年06月17日(星期二)止停止轉換普通股,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03年04月19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3年04月17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另依據證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5台北巿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電話:02-27478266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478266洽詢。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股東會後議事錄以公告表示,不另行寄發,如股東有需求,請於股東會後二十日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5.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105 台北市東興路12號6樓(本公司6樓),電話:02-87876687股務部門),副知證基會。6.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3年05月17日至103年06月14日止,請逕登入至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 www.stockvote.com.tw】7.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13條之1規定,指定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為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並依規則規定,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8.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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