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摩坦利國際投資公司實際負責人鍾文智在民國99年得知新加坡商聯合環境技術公司有意在台發行TDR掛牌上市,雙方達成協議,由聯環公司負責人林姓男子協助鍾男取得大量聯環TDR,但鍾男需將能掌握的證券帳戶代為認購5000單位的聯環TDR。
判決書表示,鍾男在99年10月到12月間利用72個人頭帳戶,以「高買低賣」手法炒作聯環TDR股價,把掛牌首日每股新台幣16.7元,拉抬到每股37.5元新高,漲幅高達124.55%,獲利高達1億2900多萬元,後來證交所公告把聯環股列為警示股。
法院審理時,鍾男認罪並繳回全數犯罪所得,法官審酌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高買低賣證券罪判刑1年10月,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應支付國庫10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