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周繼雄今天指出,手機電信服務已成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溝通工具,但電信服務業者在競爭激烈市場中,更以新台幣0元手機等方式促銷,使得消費者在不清楚契約下簽約,爭議不斷。
他表示,電信服務消費爭議案件層出不窮,10件申訴案中幾乎就有4件是電信糾紛,已成為新北消費爭議案件榜首。
他說,要辦0元機容易,但綁約手機要解約卻不容易,消費者常須負擔差價才能解約,但若因電信服務通訊不良或時常斷訊,解約時限制更多。
他表示,為了解業者於消費者申辦電信服務簽約時,是否已充分告知內容,消保官近期多次前往業者門市清查了解,還召集業者告知調查結果及要求改善,會議結論也轉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參考。
他強調,大部分消費者不知道多數業者提供電信上網服務7天試用期,為避免爭議發生,消費者可多利用業者所提供試用服務,若覺得電信品質可以接受再簽約,事後若因基地台拆除等因素致通訊不良,業者也應視個案以減免資費等方式從優解決,以減少爭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