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出,開放投資人先賣後買當沖,標的範圍包含台灣50、台灣中型100指數,以及富貴50成分股,共200檔,預計6月底實施。
阿土伯說,金管會開放當沖,不能只有單行道,應開雙向道,開放先買後賣、先賣後買,效果應僅止於與國際接軌,要衝高台股成交量,恐怕很難;大型股、小型股應該都開放當沖。
他強調,當沖買賣一次費用約千分之6,買大型權值股,假設股價在新台幣100元以上,漲6角以上才有機會獲利;買股價10元的小型股,只要漲2角就有機會賺錢。
他表示,先賣後買當沖,萬一賣出後股價漲停,鎖住至收盤,投資人買不回來,還要借股票買回,萬一違約交割,衍生的問題不容忽視。
他認為,台股要衝量,關鍵還是在證券交易所得稅,如果放棄對大戶課證所稅,股市量能一定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