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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家聯漲瓦斯 1家抗罰勝訴

中央商情網/ 2014.03.26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4年3月26日電)公平會對嘉義22家瓦斯行聯合漲價,各開罰5萬元至400萬元,瓦斯行提訟抗罰,行政法院今天判1家免罰10萬元,其餘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指出,嘉義巿51家瓦斯分銷業者,在民國100年1月聯合調漲桶裝瓦斯零售價格的行為,影響嘉義巿桶裝瓦斯供需的巿場功能,公平交易委員會因此對業者開罰,合計新台幣1015萬元,其中22家業者不服遭罰錢,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指出,這22家業者各遭罰5萬元至400萬元不等金額,其中龍宏公司登報宣示調漲售價遭開罰400萬元。

判決表示,公平會主張,業者未能就彼此間成本互異的情況下,卻呈現一致性調漲價格提出合理說明及解釋,且嘉義巿的瓦斯分銷業者逾50家,競爭激烈,如果上游供應商沒有調漲液化石油氣牌價,業者若獨自漲價,勢必流失客戶。

判決指出,龍宏公司在供應商沒漲價情況下,於100年1月2日逕自登報宣示調漲售價(20公斤瓦斯每桶調漲90元,家用售價達840元),有悖於經濟理性行為,讓競爭對手知悉,以利競爭對手跟進,且事後又以電話詢問同業有無隨同調漲,多家業者跟進漲價。

判決表示,有一家業者考量供應商未調漲,並未隨著同業聯合漲價,繼續以750元販售,但避免同業發現他沒有漲價而特別告知客戶,對外宣稱有配合漲價。

法院認定,公平會無法提出相關證據證明這家業者有聯合漲價行為,判這家業者免罰10萬元,其餘龍宏公司等21家業者遭罰並無不當,抗罰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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