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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開放先賣後買現股當沖 預計6/30上路

NOWnews/ 2014.03.26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衡平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機制,增加投資人交易策略運用,金管會主委曾銘宗26日召開記者會宣布,開放投資人先賣後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措施,開放標的為台灣50、中型100以及富櫃50成分股,共200檔,預計6月30日實施。

金管會從今年1月6日起開放台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成分股,共200檔,可做「先買後賣」現股當沖後,台股價量齊揚,因此,金管會進一步評估擴大現股當沖機制,包括先開這200檔的「先賣後買」或將「先買後賣」適用標的從現行200檔擴大到1200檔,不過,經評估後,還是決定先推「先賣後買」,衡平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機制。

金管會說,自今年1月6日實施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以來,集中交易市場及櫃檯買賣市場成交量已有明顯增加,且證券商申報違約金額減少,這次開放不僅可衡平先買後賣現股當日沖銷的交易制度,另可增加投資人交易策略的運用,使證券交易機制更完備,吸引更多參與者加入資本市場,提升台股動能。

不過,金管會指出,由於相關法規及金管會周邊單位電腦系統程式修正,預計3個月內完成,因此,預計6月30日實施。另各證券商實際可開辦業務時間,將因其電腦系統修改進度而異。

此外,金管會同時也提出配套措施,包括證券商應建立風險控管機制,於接受投資人委託賣出應先確認是否有足夠券源,以因應投資人於盤中賣出後未買進的交割風險。

同時,對於投資人當日未買回的處理,金管會表示,除證券商應提醒投資人於當日盤後定價交易買入,或辦理應付現股當沖交易交割的借券,證券商應積極尋求券源提供交割,並於第二營業日以證券商名義強制買回,以因應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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