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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三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6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6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青青食尚花園會館(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66巷32號)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一○二年度審查報告書        3、報告本公司之背書保證金額情形 4、報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執行情形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暨合併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有關盈餘分配之內容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另行公告)   3、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三)臨時動議:無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2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0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12日 起至民國103年4月2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103年4月23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 威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收(台北巿內湖路一段308號11樓)。 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四十日前,將股東提案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 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常會說明未列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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