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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監督條例 經長:可討論

中央商情網/ 2014.03.26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014年3月26日電)外界對兩岸服貿協議存有疑慮,呼籲制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經濟部長張家祝今天認為可以討論,但其目的若是卡服貿、貨貿協議,他則表達反對。

張家祝上午到中廣接受廣播節目主持人趙少康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學生18日闖入立法院,占據議場至今,提出制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訴求。

張家祝強調,不是到今天才有人提出制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也不是學生的主張,他也對學生對服貿協議本身包括如何談、內容是什麼瞭解皆非常有限,再次表達遺憾。

他提及,過去產業界比較關心服貿協議,「學生也沒那麼關心」。

針對制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部分,張家祝回應,可以考慮,但需先思考訂定條例後,再來審查服貿協議的目的。

張家祝指出,若其目的是為了卡服貿、貨貿協議,他則表達反對的態度,並強調「我們根本沒有本錢、條件拖下去」。

他以部分人士提出美國在訂定貿易促進授權法(TPA)為例,美國憲法將經貿談判權授予國會,國會若要讓行政機關對外談判,一定要訂定授權法案,但台灣憲法在貿易談判部分,行政機關擁有談判權。

此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對兩岸相關事務協商都有授權。

張家祝認為,在上述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未來如何有效監督或現行「經濟合作協定(議)談判諮詢及溝通作業要點」4階段監督等方式,就可以達到目的或還需另外立法,他認為其實都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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