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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迪 昱晶 任應訴人 新雙反案贏面大

自由時報/ 2014.03.26 00:00
可避免中國廠商介入

〔自由時報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中美太陽能「新雙反」案,昨日凌晨傳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由茂迪(6244)與昱晶(3514)為台灣廠商的「應訴代表」。由於可避免中國廠商介入、犧牲台廠利益,太陽能股昨大放光明,碩禾(3691)飆至漲停板749元,茂迪、昱晶也大漲。

稅率差距對台廠有利

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TPVIA)理事長洪傳獻昨日證實,根據ITC公布的資料,太陽能新雙反案台灣廠商的應訴代表為茂迪與昱晶;他解釋,ITC是以銷售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數量為依據,前兩名就是茂迪、昱晶。

日前中國廠商包括英利、韓華等申請納入台灣太陽能產業的「利害關係人(interested party)」,讓台灣太陽能業者大驚,認為中國廠商要當台灣業者的應訴人,動機當然不單純,台廠利益可能會被犧牲而無處答辯。如今,確定由台灣兩家廠商擔任台灣業者的應訴人,洪傳獻認為,TPVIA還會積極爭取我方權益,希望加強爭取無罪論述與0%稅率免罰;無論如何,只要台灣廠商能夠代表自己國家應訴,就可讓業者放心許多。

洪傳獻也表示,中國傾銷差額為165.04%、台廠為75.68%,通常遭課徵的反傾銷稅率不會超過此數字,若終判時中國課徵稅率比台廠多一倍,甚至只要多10%,雖同樣是被課徵稅率,但大家比的是「競爭力」,結果反而對台廠有利。

洪傳獻也說,接下來ITC將派員到茂迪與昱晶實地調查,由於反傾銷稅率有一定的公式和數據,調查員會依實際情況算出稅率,未來若真的被課徵反傾銷稅,茂迪和昱晶將會依調查狀況各有稅率。至於台灣其他太陽能電池業者的稅率,則是「(茂迪稅率+昱晶稅率)÷2」;也就是說,若茂迪與昱晶稅率都是5%,則台灣其他業者反傾銷稅率也是5%,但若茂迪稅率為7%、昱晶稅率為5%時,其他業者的稅率就是6%。市場預計,美國針對太陽能新雙反案的初裁結果約於6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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