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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代子公司國巨電子(中國)公告,國巨電子(中國)合併國巨電子元件(蘇州)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5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代子公司公告)2.事實發生日:103/3/25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國巨電子(中國)有限公司。消滅公司:國巨電子元件(蘇州)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國巨電子元件(蘇州)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1)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互為關係企業。(2)選定對象為關係企業原因:業務同性質高。(3)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整合整體資源,提升營運效益。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藉由組織精簡降低相關成本,以提昇集團效率。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影響。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11.預定完成日程:擬為2014年6月1日,最終以政府批復為準。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於合併生效後,消滅公司國巨電子元件(蘇州)有限公司之帳列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存續公司國巨電子(中國)有限公司概括承受。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1) 國巨電子(中國)有限公司:被動元件之產銷。(2) 國巨電子元件(蘇州)有限公司:被動元件之產銷。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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