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3-1號R2樓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一O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式』案。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書面提案期間擬自103年4月16日起至103年4月25日止,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123-1號12樓)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