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52.公司名稱:台灣良得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102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財報,102年度營業收入3,429,745仟元、稅後淨利192,528仟元,每股稅後盈餘2.21元。(2)102年度經會計師查核後合併財報,102年度合併營業收入4,521,609仟元、稅後淨利192,528仟元,每股稅後盈餘2.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