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今天表示,清明掃墓便民的服務措施分兩階段辦理,3月28日至4月3日於13個戶政事務所發放鮮花;另外,4月4、5日清明連假期間,在花蓮縣50處較大型的公墓及納骨塔搭設服務台,備有鮮花、毛巾、濕紙巾、手套及礦泉水等祭祀物品,提供民眾使用。
花蓮縣長傅(山昆)萁表示,每年清明時節祭祖、敬傳孝思緬懷先人,今年再度辦理清明掃墓便民的服務措施,將這民德歸厚的優質禮俗推廣並傳承給後代子孫。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表示,將於3月27日前由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先前往各墓地及納骨塔打掃周邊環境,清除墓地雜草,方便民眾掃墓祭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