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世貿中心(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2013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查核20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2)承認及討論事項:A.承認2013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B.承認2013年度盈餘分配案。C.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D.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E.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3)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權之期間為103年4月8日至. 4月17日止,受理提案地點為本公司。公司審議股東提案權期間為103年4月18日至4月. 28日止。股東所提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毋庸再. 送董事會審查。(2)本次股東常會擬不採行股東通訊投票制;是否發放紀念品及其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視情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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