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羊頭賣狗肉 羊肉爐挨罰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014年3月24日電)高雄市農業局動保處今天說,3月初查獲一家羊肉爐店疑似販售香肉,採樣驗出香肉湯汁,將對店家依動保法處新台幣5萬元。

農業局動物保護處3月初獲報高雄市茄萣區一家羊肉爐店疑似販售香肉(狗肉),採樣結果日前出爐,該店羊肉湯汁竟是香肉湯,於是依動保法開罰。

動保處代理處長葉坤松表示,這家羊肉爐雖號稱「老店」,事實上去年冬天才開幕,業者是一對健康狀況不太好的老夫妻,平時生意清淡,

他說,動保處3月初於一天晚間會同員警前往稽查時店內並無客人,當時在業者冷藏櫃內有肉塊和湯汁各數包,當場採樣送驗,檢驗報告出爐,羊肉湯被驗出含有香肉成分。

動保處於22日約談業者,業者表示,店內肉品與湯頭均由其自行料理,不知湯汁為何會有香肉反應。

動保處說,「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在動物保護法中是非常嚴重的犯行,「販售犬貓屠體」可處以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屠宰犬貓」則可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甚至須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