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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已制定4階段監督機制讓國會監督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4.03.22 00:00
對於反服貿抗議學生要求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22日)傍晚在行政院記者會表示,日前已經制定4階段監督機制,國會可以在協議簽署前、後各階段監督,瞭解推動情形,這樣的作法目前可行;至於抗議團體所主張的監督條例,由於他不清楚內容,因此無法評論。

反服貿抗議團體的對話訴求之一,要求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並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但行政院長江宜樺22日下午到抗議現場探視學生時並未答應。

江宜樺隨後在行政院記者會表示,日前已經配合國民黨的要求,制定4階段監督機制,分別是在協商議題形成階段向國會說明議題內容、在業務溝通階段說明階段性成果、在協議簽署前向立法院說明協議重要內容,以及在協議簽署後向國會專案報告協議推動情形。

江宜樺表示,目前這套機制可行,且也已經適用於最近簽署的兩岸協議,沒有再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必要性。他說:『(原音)我很明確地講,行政部門的立場是,已經配合執政黨要求制定4階段來歡迎國會監督的標準作法,這個作法也已經在後續簽署的協議實施,目前為止我們覺得這樣的作法應該可行,所以看起來並沒有簽署監督兩岸協議條例的必要性。』

江宜樺也表示,若有人主張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但是他並不清楚條例草案內容,因此無法評論,行政部門的立場是希望以現行機制因應外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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