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22.捐贈原由: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回饋營運地鄉里3.捐贈金額:人民幣2,025,000元4.受贈對象:中國大陸福建省漳州市第五醫院(原角美醫院)5.與公司關係:不適用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