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兩岸協議制定監督專法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等公民團體,昨天也在反服貿活動現場公布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要求先立法,再審查兩岸協議,他們堅定主張,在政府完成立法前,應中止所有兩岸談判。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邱文聰強調,兩岸協議長期欠缺監督機制,才會讓政府黑箱作業、為所欲為,要徹底解決服貿協議僵局,就是針對兩岸協議制定專法,給予制度化規範。
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表示,政府與其他國家締結條約、簽署協議前,不僅要做好影響評估、提出因應方案,也應廣泛探求民意,讓人民和民間團體提出相應主張,一旦出現重大差異,立法院應舉行具法律拘束力的聽證會,進行正反意見詰問,「任何的正常民主國家,都有類似的規範」。
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黃國昌也在場內的審查會議引言時諷刺說,各民主國家在與他國簽署條約、協議時,都須經國會授權,台灣比較特異,事先不用徵詢國會,國會只能在簽署完成後「限時包裹表決」,既無事前民主,也沒事後民主,為民主國家所僅見,除非我們是以中國做為法制的學習範例。
參與學生隨後分成二十餘組,就服貿簽署的程序、本質及對自由貿易之想像進行討論,有工程系學生憂心中國介入台灣營造後,會出現一堆豆腐渣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