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例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1年2月徒刑

NOWnews/
12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天(21日)下午宣判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雖之前黃世銘堅稱自己無罪,也曾表態若一審遭判決有罪就下台,如今是否真如承諾所言下台也備受關注。

但據了解,黃世銘對判刑結果,僅表示「尊重法院判決」。黃世銘被控在司法關說案於去年9月5日偵結前,兩度將案情報告總統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也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判刑的檢察總長。

黃世銘的檢察總長任期在4月18日屆滿,他曾說過若一審遭判有罪就請辭,不管如何判決,他無愧總長職務,也不辜負對人民的許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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