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仁表示,十九日凌晨四點左右,他正要拍攝守在議場門口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及管碧玲,發現一旁有警員聊天,也將此拍攝下來,卻遭到警員喝斥「不要拍」。隨後將他拖到青島東路,架上警車載往派出所。李惠仁被警方架出的時候,因為有掙扎動作,所以碰觸到警員頭上的警帽,被警方認定妨害公務。事後他觀看機器中錄下的影像發現,身旁有警員喊著「不可以這樣子拖!」顯然也有警員認為執法不當。
離開警局後,李惠仁於早上七點去醫院驗傷,並在臉書上貼出他膝蓋破洞受傷的照片。他表示可以理解警方體力不支且疲累,但在執法上應該要更謹慎。紀錄片工會發表聲明聲援李惠仁,抗議警方嚴重傷害新聞自由。
中正一分局昨晚指出只負責移送。而保六總隊則表示,處理過程並未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