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02.捐贈原由:捐贈「財團法人永大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永大文教公益基金會」 辦理社會公益慈善活動事項3.捐贈金額:新台幣8,4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永大社會福利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永大文教公益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財團法人永大社會福利基金會」由永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 共同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永大文教公益基金會」為本公司捐助成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