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0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0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8.因應措施:將依法commit民國103年股東常會報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