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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微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召集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0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F4.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A.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之審查報告。2.承認事項A.承認一O二年度財務報告暨營業報告書。B.承認一O二年度盈虧撥補案。3.討論事項及選舉事項A.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B.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C.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D.董事及監察人屆期改選案。E.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8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3年04月20日起至103年06月1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3年04月1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務請於103年04月18日(星期五)16時前駕臨或郵寄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郵寄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憑該公司送交之資料及股票逕行辦理過戶。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04月18日起至民國103年04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04月28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三、本次股東常會應選4名獨立董事,符合資格之股東如欲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者,本公司訂於103年04月18日起至103年04月28日止受理,務請依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於103年04月28日17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受理提名處所。四、受理股東之提案及提名處所: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1F之1)五、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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