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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登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0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2.增資資金來源:102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819,035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8,190,35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保留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依原股東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股配發0.09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年度配股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股東亦可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若未辦理拼湊者,其餘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司嗣後如因股份發生變動,如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公司買回庫藏股、或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之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2)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更改時,授權董事會辦理。(3)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提報股東會討論,俟股東會通過後呈報主管機關核備,並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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