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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達: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20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4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大樓三樓334教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A)102年度營業報告。(B)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二)承認事項:(A)承認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B)承認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A)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6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4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有關102年度盈餘分配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1)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者。(2)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3)受理期間:103年4月21日起至103年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4月30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4)受理處所:堡達實業(股)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129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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