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0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1)通過超精密加工機設備投資案。(2)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三年第一季起財務報告更換會計師案。(3)通過本公司民國一百零二年度財務報告承認案。(4)通過本公司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營業報告書承認案。(5)通過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6)通過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7)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8)通過本公司一百零三年股東常會之召開日期。(9)通過一百零三年股東常會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提案之期間及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