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3/202.公司名稱: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102年度財報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稅後每股盈餘為5.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