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3/03/20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1.本公司於102年6月4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以私募方式辦理發行普 通股募集資金,於伍仟萬股額度內私募普通股辦理之。2.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授權董事會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現因期限將屆,考量目前公司狀況,擬決議通過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私 募計畫。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