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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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0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相關規定辦理。4.私募股數或張數:總私募股數為22,810,000股以內。5.得私募額度:預計增加實收資金不超過新台幣200,043,7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根據第1項之私募價格訂定依據,茲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03年3月20日為定價日,每股私募價格之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9.55、$9.72、$9.79,擇前一個營業日之參考價為9.55元。另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收盤均價為$9.75。取二者較高者為準,故以$9.75為參考價格。依據一○二年股東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之價格不得低於前述參考價格之八成,經計算後為$7.80,但公司擬以$8.77為本次私募價格,其定價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及市場情況,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子公司「正太建設有限公司」。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且限制轉讓可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定,有助於公司拓展營運,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3/03/20。11.參考價格:新台幣9.75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8.77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三年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除此之外,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預計上櫃普通股已達500萬股且達25%以上,無股權流通性偏低之情事。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03/3/21~103/3/28,必要時得延長或縮短。私募增資基準日:民國103年3月28日,若有異動授權董事長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