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執法協定 外交部:4月簽署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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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大興28號」漁船案發生後,台灣與菲律賓透過2次漁業會談達成避免使用武力等共識。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20日)表示,台、菲將在近期內簽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以正式文字明定指導方針,解決雙方現存的漁業問題,真正落實保障漁民安全。

為有效避免「廣大興28號」事件重演,外交部長林永樂20日表示,台、菲將在現有基礎上,以正式協定落實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武力及暴力、建立緊急通報機制以及迅速釋放機制等共識,並在4月份的漁汛期來臨前儘速舉行台菲漁業諮商會議,進一步洽簽「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

林永樂說:『(原音)對於我們未來跟菲律賓之間漁船的作業、執法的合作,這是有一個非常明確的指導方針,我相信這個可以說是絕大部分解決我們跟菲律賓現存的漁業問題,這對我們所有在台、菲間海域作業的漁民來講,這都是最大的保障。』

根據了解,相關會議近期就會召開,並暫訂4月10日簽署協定。

此外,林永樂指出,由於台菲重疊經濟海域爭議,劃界問題仍有難度需要克服,因此目前還無法像台、日一樣簽署類似的漁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