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源生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9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募集之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10,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a)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1)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董事會將於不低於本次股東會決議之成數內訂定實際價格,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b)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決定方式,係參酌本公司普通股之市場價格,並符合相關法令規範,故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惟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如依前述之定價成數致低於股票面額而造成累積虧損時,將視市場及公司營運狀況,以未來年度所產生之盈餘或公積彌補、減資或其他方式辦理。由於私募預計達成效益包括增加營運資金、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引進規則性投資人,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或市場等方式,以發展事業體,創造營收,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規則性投資人之目的,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規則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其必要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11.參考價格:不適用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 規定,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有價證券上市(櫃)交易。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