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見資訊:本公司董事會同意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3/03/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束崇政,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胡家銘,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研發處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束崇政擔任台灣典範半導體(股)公司董事代表人(二)胡家銘擔任安國國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全數同意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