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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建設: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時間、地點及會議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9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32樓(本公司國際會議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及子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本公司102年度對外背書保證作業情形。(四)本公司轉換公司債募集原因及發行情形。(五)本公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情形。(六)本公司赴大陸投資情形。二、承認事項(一)承認102年度決算表冊案。(二)承認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訂案。(二)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六、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3年4月8日至103年6月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 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以前 親臨或郵寄(以103年4月7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股票過戶登記 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惟持有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 之召集通知則以公告為主,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戶名,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586-5859)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  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  3月25日起至民國103年4月3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03年4月3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  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室(台北市松高路1號29樓)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3年5月7日至103年6  月3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  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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