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的張兄受訪時未苛責弟弟,反而懷疑弟弟可能替友頂罪,並讚許法官查案很仔細,他對司法仍有信心,獲判無罪很欣慰。
他還說,當天他明明就在家看電視,沒出門,檢警卻只憑目擊證人指認照片方式,認定他有罪,實在草率。
判決書指出,100年7月1日晚間8點20分許,肇事車輛行經土城區中央路一段365巷口時,撞倒一輛機車,機車騎士一家3口受傷,肇事者卻落跑,有騎士見義勇為追趕,三度拍窗,駕駛都不理並棄車逃逸,張兄否認肇事仍遭起訴。
35歲的張兄受訪時未苛責弟弟,反而懷疑弟弟可能替友頂罪,並讚許法官查案很仔細,他對司法仍有信心,獲判無罪很欣慰。
他還說,當天他明明就在家看電視,沒出門,檢警卻只憑目擊證人指認照片方式,認定他有罪,實在草率。
判決書指出,100年7月1日晚間8點20分許,肇事車輛行經土城區中央路一段365巷口時,撞倒一輛機車,機車騎士一家3口受傷,肇事者卻落跑,有騎士見義勇為追趕,三度拍窗,駕駛都不理並棄車逃逸,張兄否認肇事仍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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