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3元,計新台幣270,870,621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2)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0元。(3)提撥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8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