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味著澳門特區第4任行政長官選舉的相關程序,開始啟動。
新華網報導,根據修改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法」,本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人數由300人增至400人。
這4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分別由來自工商、金融界的120人;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體育界的115人;勞工界、社會服務界、宗教界的115人;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的代表、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50人組成。
值得注意的是,4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中,有344人將依法定程序透過選舉產生。
此外,修改後的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還規定,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的選舉日期應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期至少60天,而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須早於行政長官選舉日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