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3/03/182.捐贈原由: 為提升公司形象,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 新台幣20萬元。4.受贈對象: 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 母公司為主要捐助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