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3/182.公司名稱: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6.報導內容:自由時報103年3月18日報導『聯陽今年EPS挑戰2.5元』一事7.發生緣由:該媒體所報導之標題EPS內容,為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提供上述有關資訊。8.因應措施:提出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