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座談會由南投縣忠義聯誼會主辦,以「李朝卿是最後一個犧牲者嗎?」為題,邀請學者劉兆隆、律師林志忠與談,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黃正雄也受邀列席,由南投縣議員張經魁擔任引言人,約有上百民眾參加,包括縣府多名主管和員工。
林志忠說,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民選縣長因案被收押獲交保後即應復職,地制法實施以來的案例均是如此,中央不能拿公務員懲戒法獨獨對李朝卿開刀,內政部開了這扇門,「以後要怎麼收拾?」
劉兆隆也認為,中央拿公務員懲戒法處理李朝卿案,如果形成新的慣例,將有損地方自治與憲政體制,後遺症很大。
受邀說明的黃正雄解釋,李朝卿遞出復職申請書後,內政部將參酌法務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意見綜合評估,希望能在兩週內做出行政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