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名港女在台北租屋,謊稱來台讀書,結果偷走房內液晶電視,還留下一屋子垃圾,2人被函送法辦後,躲到台南市中西區一家旅社。
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表示,邱姓(19歲)、曾姓(18歲)2名香港籍女生昨晚疑從屏東墾丁搭野雞車到台南,港女身上有1張車票,到台南後入住價格較低廉的旅社。
旅社人員表示,2女登記住宿時,用的是「陳美玲」假名,生日日期寫的是西元年號,且已染髮變裝,邱女頭髮染成紫色,曾女染成金色,說國語時腔調有點不太像台灣腔,今天中午到了退房時間時還未辦理退房,於是他們報警處理。
警方在旅社房內確認2人身分,帶回派出所留置。警方說,邱、曾2女在台南沒有犯行,台南警方只能配合台北警方拘票執行留置,交給台北警詢。
不過,邱、曾2人到了派出所,就大嚷肚子餓,警方買便當給她們吃,2人還挑嘴說要吃炸雞,但警方不理會,2女不敵肚子餓只好照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