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附加保留條款 重啟協商
柯建銘質疑,服貿在簽署過程完全黑箱作業、密不透風,民進黨團事後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談判代表名單,馬政府也都不給。若國會連無法接受的內容都不能修改,那立法院乾脆關門算了,全給國民黨玩就好;民進黨團又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不可能毫無意見,讓服貿照案通過。
柯表示,逐項討論、修改條約,不管國內外都有前例。立法院一九九三年議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與美國在台協會著作權保護協定」時,就以附加八個保留條款的方式通過;二○○二年審查「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同樣透過附加保留條款的方式二讀,要行政部門再去協商。
柯強調,美國國會也常在同意雙邊條約時,以「保留」的方式要求行政部門修改特定條款;光在一九七五到八五年間,就發生過十三件,多是涉及雙重課稅的雙邊條約。
柯說,這不只國內有前例,還是國際慣例,既然代表民意的國會對於部分內容有意見而要求修改,行政部門當然就該重啟談判,這到底有什麼問題?
柯反問馬政府,民進黨團合法、合理、合情排案實質審查服貿,支持服貿的國民黨是在反對什麼?有什麼好怕?柯警告,若國民黨團為了護航服貿而不惜摧毀國會的正常運作,立法院未來勢必永無寧日。